本報訊(記者劉曉玲)犯罪嫌疑人馬某與昔日同事小豐因借錢一事發生口角,後馬某持械砍傷小豐予以報複。近日,馬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北京市丰台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。
  馬某與小豐曾是同事,共事的時候經常聚在一起,關係不錯。後來,馬某辭職了,聽說小豐曾在背後說自己壞話,便漸漸疏遠了小豐。2013年8月2日凌晨1點,馬某和幾位朋友到KTV唱歌,於凌晨4點左右離開。他乘車經過昔日工作的大廈時,便下車與值班保安聊天。
  馬某得知當天值班的是昔日同事小豐,就讓保安將小豐叫下樓。小豐下來之後,馬某提出向小豐借1000元,小豐表示身上沒帶錢,馬某心中很不高興,便罵了小豐幾句,並把手中的飲料瓶砸向小豐,還踹了小豐一腳。小豐見馬某喝了酒,難以溝通,便趕緊跑上樓,見馬某仍窮追不捨,小豐也開始回罵馬某。後小豐跑回樓上,馬某見追不上了也就回家了。
  回家後馬某越想越氣,為了報複小豐,他從家裡拿了一把水果刀和一把玩具槍,再次開車返回該大廈找小豐。馬某走到大廈內,正好看見小豐在椅子上坐著,馬某便用玩具槍指著小豐的頭部。小豐也急了,用改錐扎了馬某。馬某見此情形更加生氣了,用水果刀猛砍小豐的頭部和手部,後小豐血流不止,馬某才停手匆匆離開現場。大廈內同事見小豐傷勢嚴重,趕緊將其送醫院搶救。後來,民警將馬某抓獲。  (原標題:向舊同事借錢不成 男子衝動持械傷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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